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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5-10-04 12:01:05 资源与环境学院 点击:[]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资源与环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现将评选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定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原则上应是当年获得学校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校以上荣誉称号之一者;

   (6)当年综合素质测评的素质拓展成绩为优。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

   (5)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一般困难或特别困难学生标准。原则上应是当年获得学校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获得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校荣誉称号之一者;

   (6)当年综合素质测评的素质拓展成绩为良好(含良好)以上。

   三、评选流程

   (1)报名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报名参选。

   (2)资格审查

   10月6日,学院组织勤工助学部、素质拓展部、组织部、生活部负责人,围绕递交申请表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初评

   10月8日,学院组织素质拓展部、勤工助学部、办公室和部分班级负责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并民主推荐出拟定推荐名单。

   (5)公示

   10月9日,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5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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