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6点30分,我院在教学科研楼106教室举行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学院团委副书记林琳出席会议,17级、18级、19级各班班长、团支书及勤工助学部学生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团委副书记林琳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公开,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接着,为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林琳老师要求每班需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并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监督小组入班监督班级完成认定工作过程。班级初步认定之后,需在班级内部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将无异议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各班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最终认定,结果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本次会议的召开对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了统筹安排,详细介绍了认定标准和审核流程,体现了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高度重视,不仅有利于公正、精准、合理地分配国家资助资源,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帮助学生减少生活和学习负担,更有利于我院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更深层次理解,真切地感受到国家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