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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3-04-11 09:57:00 资源与环境学院 点击:[]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2级各专业经过1个学期的通识教育平台培养后的实际情况,为保证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规范进行,经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2022级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思想

本着有利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有利于学院专业发展、有利于学校学科发展出发点,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对学校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尊重个性发展的原则,参照学生意愿,并依据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2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1)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新生

副组长:刘凯、罗庆

成员:周雪琪、张伟丽、文玉钊、王文娟、李欣、海贝贝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工作原则和实施方案;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比例,并负责学生转专业的解释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转专业学生志愿的填报,综合测评、录取志愿的收集、汇总;负责学生转专业方案的解释工作;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其他相关工作。

(2)学生转专业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陈霞

副组长:刘冬

成员:林琳、高鹏、李建刚

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转专业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负责学生转专业实施前后,行为过激学生的处理和对学生心理的辅导;负责学生转专业实施过程中学生申诉的受理;

三、转专业涉及的对象

资源与环境学院2022级各专业普通本科全体学生,共287名在籍学生,所属专业分别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8人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30人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合作办学):199人

城乡规划(5年制):30人

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

严格遵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转出比例

符合文件要求的2022级学生均可报名,经学院审核(考核),适合转专业条件要求可以转出。

六、转入比例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原则上确定如下转入情况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原专业人数

拟接收转入人数

拟接收转入人数比例

备注

1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

199

20

10%

插班

2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28

4

15%

插班

3

城乡规划学

30

5

15%

插班

4

地理信息科学

30

5

15%

插班

七、转专业的组织与实施

转专业的组织与实施,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学生填表报名;第三阶段:转专业审核(考核)阶段;第四阶段:结果公示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23年4月8月--4月10日

对全院2022级各专业学生进行转专业政策介绍和动员,以便使学生在充分了学校相关政策与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正确对待转专业问题。宣传动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相关负责人对转专业相关政策和专业布局情况进行介绍;

(2)学院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师资情况、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

(3)参看学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第二阶段:学生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12日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并留在原专业学习。

第三阶段:转专业转出实施阶段。时间:2023年4月13日--4月14日

(1)转专业人数和比例应控制在已公布的计划范围之内;

(2)符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4)凡绩点在3.90以上排名前1%的学生优先转出。

(5)对要求转出学生按文件要求进行专业认知考核(另见考核方案)。

第四阶段:结果公布阶段。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17日

(1)2023年4月15日,公示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公示地点:学院公告栏,公示期满,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无异议的,转专业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行文。

(2)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转入学生考核和公示。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申请转入我院者,需要经过综合能力摸底面试,结合现就读专业的个人综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综合考核;

转专业结果一经确定,不再做任何调整,学生于第三学期起按转专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

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之日内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诉,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领导小组需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上报学校前做出处理决定,结果上报后将不允许调整。

根据学校第一阶段申请及录取情况,学院决定是否进行学校第二阶段相关工作。

九、转专业结果报送

转专业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应当按照转专业结果,在第三学期进入相应专业、相应班级进行学业修读。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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