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中午,我院在教学科研楼A座629会议室召开清明假期安全工作会议。学院团委书记林琳、辅导员顾子昂出席会议。主席团全体学生干部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上,顾子昂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对近期宿舍楼扰民现象进行剖析,强调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榜样,同时做好监督。林琳提到近期外校学生冒充学生干部发布虚假活动这一事件,提醒学生们在清明假期一定要提高辨识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在疫情期间仍要做好防护,勤洗手,多消毒。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近期工作做了总结,同时对我院学生清明假期安全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希望我院学生注意自身安全,平安度过清明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