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教育部批准我院新增城乡规划本科专业(五年制),我院本科专业增加至三个。在此之前,我院申请的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获得国务院学位办审核通过。目前,我院已经形成城乡规划本科阶段、硕士阶段为一体的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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